外国社会学史贾春增半岛在线注册读书笔记(8)

本站小编 半岛在线注册/2019-12-24



三、科塞的功能冲突理论
1.社会冲突的根源
㈠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在这一斗争中,一方的目的是企图中和、伤害或消除另一方。
㈡冲突的原因分类
A、物质性冲突原因:是指权力、地位和资源分配方面的不均;
B、非物质性冲突原因:是指价值观和信仰的不一致;
    科塞科塞十分重视非物质原因,他把自己的主意集中在人们的心理、情感方面,认为在密切接近的人类关系中,爱恨是同时存在的;他指出,冲突只要不直接涉及基本价值观和共同信念,其性质就不是破坏性的,而只能对社会有好处,有利于整个社会系统和群体原有结构的完善以及新规范的制定。
㈢社会冲突产生的两种方式
A、对于非物质性原因,科塞认为它源自于“社会合法性撤销”,即热门对现有的制度怀疑并缺乏信心,不再接受现有制度为合理合法;
B、对于物质性原因,科塞认为它源自于社会报酬的分配不均以及人们对不均分配表现出的失望。由于人们所说的分配不均表现的失望,已属心理层面,科塞把物质性原因最后归并于非物质性原因。
㈣冲突起因的结构性分析
A、科塞认为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的社会容易出现冲突,但对社会没有破坏作用;
B、僵硬的社会结构不允许或难以出现冲突,这是采取压制性手段的结果,由于压制,冲突一旦积累、爆发,其程度势必会非常严重,对社会产生破坏作用。
2.冲突的社会作用
科塞强调冲突的积极方面,即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作用。在功能冲突的论述中,最引人注目的两个基本观点即为:
A、认为冲突是一个过程,它对于社会结构的形成、统一和维持可以起到一种手段作用;
B、认为冲突可以激励社会革新,导致社会变迁。
㈠内部冲突与外部冲突
①外部冲突:一个社会系统与其外部的矛盾和对抗;
作用:
⑴外部冲突有助于明确群体之间的界限,加强群体内部的整合,外在的冲突使各个群体强烈的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分离的,并且由此在体系内部确立了群体的认同感,强化了群体的共同意识;
⑵外部冲突使群体发展、壮大、坚强;外部冲突的发生,一方面确立并证实了这一个群体的认同感,同时由于树立了一个强大的反面参考群体,是成员意识到他们之间的统一性,增加了成员的参与感。但是外部冲突的这一作用也有限定条件,即如果冲突发生前该群体内聚力很弱,那么冲突只能加速群体的解体。
②内部冲突:一个社会系统内群体之间的不合。
作用:外部冲突可增强增强群体生存、整合及稳定;
⑴在冲突不涉及事物的根本基础时,内部冲突可重新导致群体的团结和平衡;
⑵内部冲突可以在“压力状态下,通过排除反对者来避免群体的解体”,是社会群体一种至关重要的安全阀机制。
㈡社会安全阀制度
    社会安全阀制度或体制是社会的一种机制,它通过潜在社会冲突来维持一个群体。科塞注意到,这样一个安全阀“可以充当发泄敌意的出口”,及时排泄积累的敌对情绪,从而保持群体或社会的稳定。
科赛注意到安全阀体制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
A、社会结构越僵化,安全阀机制就越重要;僵化的社会不允许有冲突,如果再取消发泄敌对情绪的途径,造成敌对情绪的积累,一旦爆发必然造成对整个社会结构的威胁;
B、安全阀体制必须在社会结构中加以制度化。一方面,他注意到安全法有两方面的作用,好的方面是发泄积累的敌对情绪,不好的方面是发泄了情绪,问题不能解决,不能消除敌对的根源;另一方面,科塞希望安全阀体制在社会结构中制度化,这样使统治者可以得到社会信息、体察民情,各种群体的人可以发泄敌对情绪,避免灾难性的冲突最终出现。
㈢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
①现实冲突:个人或群体运用冲突这一最有效地方法,来达到自己确定的目的。
特征:⑴带有明显的目标指向;⑵往往指向真正的冲突对象;⑶由于冲突都是作为现实目标的手段,当有其他机会时,冲突双方就有可能放弃冲突。
②非现实冲突:源于某种难以捕捉的外在因素,其对象不是冲突的根源,冲突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宣泄敌对情绪。
特征:⑴冲突并不指向真正的对象,而是指向替代物;⑵不是为了牟取占领,只是为了发泄不满的敌对的情绪;⑶对象选择具有偶然性;⑷冲突不是凭空产生的,是由于当事人受到剥夺和挫折。
㈣社会冲突的功能
科塞区分了正功能和反功能两种情况,认为冲突的问题和社会结构是正反功能的决定因素。
①由于表面性的问题发生冲突时,这种冲突可以成为维护结构的工具;当冲突是围绕核心价值而发生时,它就有可能威胁社会群体;
②如果没有或只有不充分的对冲突的容忍和冲突的制度化,冲突就会具有反功能,那种造成分裂的威胁并冲击社会系统异质性基础的冲突强度,与结构僵化有关;而在松散的结构中,群体不同观点置于不同的问题之上,而不会把分歧都集中在一个断裂点或断裂带上,因而这种冲突很可能对社会结构有好处,会促进社会结构的联结。
冲突的功能分类
冲突的正功能:冲突的社会功能(社会整合),冲突的心理功能(发泄敌对情绪)
冲突的反功能:冲突的分裂性功能(群体解体)

四、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
1.两种社会模式
㈠社会均衡模式
实质性要素概括为:稳定、整合、功能协调和价值共享。具体来说即是:
A、每个社会都是一个相对稳定不变的诸要素构造体;
B、每个社会都是一个整合良好的诸要素构造体;
C、社会的每一组成要素都具有维持社会系统的功能;
D、每个社会都以其成员的共享价值为基础。
它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系统,结构功能主义是社会均衡模式的典型代表。
㈡社会压制模式
实质性要素概括为变迁、冲突、反功能、整合。具体来说即是:
A、社会变迁是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现象;
B、凡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存在着冲突,冲突现象可以加以疏导和控制,可以暂时被压制,但无法彻底消除;
C、社会中的每一要素都可能促进社会变迁,破坏社会整合;
D、每个社会都以其内部一部分成员压制其他成员为基础。
达伦多夫认为压制模式并不比均衡模式更正确, 之所以特别重视它是因为他对社会实体的那些经常遭到忽视的侧面——变迁、冲突、反功能和压制——给予极大关注。
2.辩证冲突论的基本概念
㈠权威和权威结构
A、权威:具有一定内容的命令被既定个人执行的可能性;
B、权威关系的特征:
①权威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
②权威关系中,发布命令的一方用命令或禁令的形式规定服从者一方在一定范围中的行动;③权威关系是一种合法关系,权威的基础不是个人人格或情境机遇,而是与社会地位相联系的一种期待;
④权威的力量受到一定内容和特定个人的限制;
⑤反权威命令将受到惩罚,法律体系或风俗习惯体系护卫着权威的有效性。
C、权威结构:统治地位与服从地位的结合。
①统治地位:其占有者在一定的关系网络中有发布命令的合法权力,即拥有权威;
②服从地位,其占有者必须服从命令,即丧失权威。
㈡强制性协调组合
    强制性协调组合是指一切具有权威结构的社会成员的结合形式,在强制性协调组合中,权威地位的分配只能依从两分法,即各个地位或者被赋予权威,成为统治地位,或者是完全丧失权威,成为服从地位。这样,一个强制性协调组合就有两类人组成,一类是统治者,一类是服从者,社会冲突就在他们之间产生。强制性协调组合是对团体冲突进行分析的基本单位。
㈢利益、潜在利益与外显利益
①利益:是与一定社会地位相联系的、对地位占有者行动取向的某种期待形式,或者叫角色期待;拥有权威的正支配角色的利益是维持原有的权威结构及权威分配状态,丧失权威的受支配的利益就是要改变限制他们拥有权威的现状。
    通过利益的概念,达伦多夫揭示了权威结构的辩证性质:权威结构是各个权威地位之间的合法性关系;任何权威关系又潜在地具有不合法性。
②潜在利益:社会地位所具有的期待形式并没有被地位占有者所意识到,这种行为取向就是潜在利益;
③外显利益:已经被地位占有者所意识到的,并将其化作自己行动目标的那些与社会地位相联系的行为取向。在团体层次上,外显利益往往表现为经过系统阐述的纲领或意识形态。外显利益是形成结构性团体冲突的根源和先决条件。
㈣准团体与利益团体
①准团体:是指在强制性协调组合中占有相同地位,因而拥有相同的潜在利益的人群集合,在权威地位上的共同境况使他们具有某些共同特质,由此而区别于人群的随意集合。这一集合尚不具备社会学意义上团体所必备的条件。严格定义的团体必须有成员的经常性接触、可识别的结构以及共同的特殊行为模式。由于准团体成员没有普遍意识到自己的潜在利益,因而准团体只是一个纯理论的抽象概念。
②利益团体:是从准团体中产生的,其成员已经清楚的意识到与其权威地位相联系的利益,并通过组织化程序结合起来,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及自己的目标、宗旨和行动纲领。利益团体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之处表现在它与特定的权威地位相联系。利益团体是强制性协调组合中团体冲突的真正承担者。
3.辩证冲突的基本命题
㈠关于冲突团体形成的命题
强调性协调组合中,对立准团体的成员,除非受到被成为组织条件的经验变项的干预,都将把自己组织为具有外显利益的团体,因此而形成团体冲突。    
科塞把干预准团体上升为利益团体的组织条件组织分为三类:
A、组织的技术条件,主要包括团体所必须的物质材料、组织者的核心成员人数、团体章程的制定情况;
B、组织的政治条件,指准团体所处的政治环境对自由联盟的允许程度;
C、组织的社会条件,指的是由各种交通工具所决定的准团体成员相互接触的可能性以及准团体成员吸收为新成员的正常和正式的社会分配程序;
    除组织条件以外,以角色利益的内化程序作为基本内容的心理条件,也对利益团体的形成,发生重要影响。
㈡关于团体冲突形式的命题
A、冲突的形式是有冲突条件的经验性变数决定的;
B、衡量冲突形式及其变化的两个标准:冲突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
①冲突紧张程度是用来测定团体在冲突中所消耗和各个方面的卷入程度的标准。
②冲突激烈程度是衡量冲突形式的标准,用来测定团体在表达愤怒情绪时所采用的各种手段
C、冲突条件及其对冲突形式的影响
①组织条件对冲突形式的影响:冲突团体的组织程度越高,为冲突而消耗的能量以及卷入冲突的个人也就越少,从而降低了冲突紧张程度;同时,冲突手段的激烈程度也将降低;
②各个强制性协调组合的权威结构之间的多元关系对冲突形式的影响。达伦多夫建立了一个多元分散—重叠量表来测定这种关系,多元分散—重叠量对团体冲突激烈程度影响并不显著,但对紧张程度的影响相当大。强制性协调组合的权威结构重叠度越高,团体冲突的紧张程度越高,相反,强制性协调组合的权威结构分散度越高,紧张程度越低。
③权威结构同其他社会地位结构之间的多元关系对冲突形式的影响。其他社会地位结构最主要包括:声望低位结构、收入地位结构等。而对这种多元关系也可以用多元分散—重叠量表进行测量。
⑴社会地位之间相关性越强、重叠度越高,就会是服从者处于绝对剥夺的境地,即在各个方面增强了他们的剥夺感,从而导致冲突的激烈程度升级,即提高了冲突团体采取各种暴力手段的可能性,同时也会提高冲突的紧张程度。
⑵权威地位与其他社会地位的相关度很低,分散性很高,则相对剥夺代替绝对剥夺,也就是说权威地位同其他社会地位之间相互补偿的可能性增大了,这种情况能有效地降低冲突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
④社会流动对冲突形式的影响。社会流动一般分为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由于代际流动的各代地位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对冲突形式的影响不如代内流动。代内流动中不同权威见的垂直流动对社会冲突形式影响最大。达伦多夫认为,考察强制性协调组合的垂直流动量对了解团体的冲突紧张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垂直流动量是各个利益团体的开放程度指标,它同团体冲突的紧张程度之间存在反向关系。垂直流动量越大,团体冲突就越被个人之间的竞争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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