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精简版半岛在线注册复习笔记——罗大华马皑版(6)

本站小编 半岛在线注册/2016-08-19


(七)犯罪模仿
在青少年犯罪者中,由于其年龄特征,较普遍地出现对坏榜样的模仿和认同现象。
(八)犯罪准备
 物质准备:犯罪实施的计划、犯罪工具的准备;心理准备主要是指犯罪动机和犯罪决意的状态。
(九)良知与罪责感的萌发
对荣誉、前途仍有一定程度的重视,对家庭荣辱、兴衰并非全然不顾;本人有一定的上进心和某些有益兴趣或者有一技之长;对所犯罪行产生一种自我谴责的情感,等等。所有这些都对犯罪心理起抑制作用。
(十)生理状况
从总体上看,犯罪人犯罪心理结构(尤其是犯罪动机)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其个性心理缺陷的严重程度,其中,犯罪人犯罪动机的良性或恶性变化,是最主要的内在因素。
第三节  犯罪心理的深度变化
也就是犯罪心理结构的强化或弱化。
一、犯罪心理的强化
(一)概念和机制
1、概念
是指犯罪心理形成后恶性发展的过程,也就是犯罪心理定型化、个性化、多方向化的过程,是从初犯到惯犯、职业犯的变化过程。一般情况下,犯罪心理形成之后,经过实施犯罪活动,获得犯罪体验,并亲身经历隐蔽作案或流窜作案的犯罪生涯,其犯罪心理结构将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
2、强化的机制
(1)外界不良诱因是犯罪心理结构强化的条件。
(2)社会强化作用。
(3)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愉快内心体验。
(4)犯罪动机再次外化为行为是犯罪心理结构强化的结果。
(二)强化的特征
犯罪动机的恶化,是犯罪心理结构强化的核心内容。在这种强化过程中,显示出以下几种特征:
1.犯罪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
2.非法欲望更为强烈。
3.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
4.犯罪活动向多方向性发展,即从单一犯罪发展为多方向犯罪。这是犯罪心理结构恶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5.犯罪观念进一步确立。
6.反社会心理形成和巩固。
7.形成犯罪人格。
(三)犯罪心理结构强化的阶段
1.定型化阶段
2.个性化阶段
3.职业化阶段
二、犯罪心理结构的弱化
(一)概念和机制
犯罪心理结果的弱化,是指犯罪心理结构形成后,由于受到内、外因素的刺激和影响,由显著的变动状态转化为相对静止的状态,或者由较强活动状态变为较弱活动状态的渐进过程。犯罪心理结构的弱化,是犯罪心理良性转化的前提和基础,其结果可能是犯罪心理结构的暂时性抑制,也可能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结构的瓦解和破除。
犯罪心理结构的弱化,不是自发地发生的,需要有系统的动因。大体上可分为外抑制和内抑制两个方面。外抑制主要是:惩罚的正面效应、教育与综合治理、情境变化与改善等。所谓内抑制,主要因素有:犯罪人良知与罪责感的萌发,常态需要的满足和不良需要的转换与代偿,以及主体生理条件、心理条件的限制等。
2.弱化的机制
并不是内、外因素简单相加的结果,而是依靠两者的有机结合,形成按照一定方式发展、变化的良性动态系统。从这个动态系统所具有的机制看,大体有四个方面:
(1)内部的心理矛盾和功能的分化。
(2)良好的心理状态。
(3)系统的动因。
(4)遵循转化的规律。
(二)弱化的层次和类型
1.暂时型。
2.假象型
3.渐进型
4.反复型
5.醒悟型
6.停止型
第四节   犯罪人在不同情境中心理的发展、变化
一、犯罪人在不同犯罪阶段中的心理
(一)犯罪人犯罪前的心理
少数惯犯、累犯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呈自动化的特点,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心理状态较为稳定,没有明显的动机冲突;大多数故意犯罪人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具有明显的动机冲突和犯罪决意形成过程,在作案之前情绪焦虑。
1.动机冲突
2.犯罪决意形成
3.等待犯罪时机的焦虑状态
(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心理
(三)犯罪人犯罪后的心理
(四)犯罪人在作案前后的反侦察心理
犯罪人发侦查心理的形成,主要受两种因素的影响:自我保护的本能和逃避惩罚的经验。
根据理性选择理论,犯罪人是会计较得失、利弊的“理性人”。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需要,犯罪人作为典型的利己主义者,更在乎自己的安危。
犯罪人逃避惩罚的经验包括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
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的心理
三、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
第七章至第十二章略
第十三章 未成年人犯罪与女性犯罪心理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概况
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绝对数量相当大,并且有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统计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虽有回落趋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1)未成年人作案成员绝对数在经历较快增长后开始有所回落,但总量仍然很大。
(2)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率经过一段持续增长后呈现下降趋势。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二、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成因
根据犯罪综合动因论,犯罪人产生犯罪心理、发生犯罪行为是犯罪个体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矛盾的对立、统一的主体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互为动力的结果。根据这一原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可视为未成年期这一社会化过程的特殊年龄阶段中各内、外因素间错综复杂的矛盾未能正确解决所致。这也正是未成年期是犯罪危险期原因之所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的矛盾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的矛盾
精力过剩与缺乏支配力的矛盾;好奇心强与认知能力差的矛盾;
易冲动与控制能力差的矛盾;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法制观念缺乏的矛盾。
(二)心理结构内部各因素间的矛盾
认知与情感的矛盾;认识与行为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矛盾(理想我与现实我的矛盾)
(三)未成年人主体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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