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总要求,是学校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质量规格。
(二)教育目的确立的依据
1、时代与社会发展需要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体现人类已有的发展程度,又对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和提供了可能。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各因素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因而也是确立教育目的的最终决定性。
2、个体身心发展的特点与需要
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特点的认识是确立教育目的的必要条件,这是因为教育目的所直接指向的对象是受教育者,人们既然期望将所提出的教育目的转化为受教育者的个性,这就不能不考虑受教育者的身体发展、心理发展的过程和规律。
(三)我国的教育目的
1、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
(1)坚持社会主义性质
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应有之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教育目的表述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如"有社会主义觉悟"、"又红又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这些提法充分说明了我国教育目的的社会主义性质。
(2)"培养劳动者"或"建设人才"
我国当代教育目的在表述上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中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这一基本规定却始终没有变。
(3)坚持全面发展
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从分类的角度看,包括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发展;从分层的角度看,是一个多层次的发展所构成的立体结构。如根据人的现实生活所要处理的关系,可分三种关系:即与自然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和与自我的关系。
(4)培养独立个性
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就是要使受教育者的个性自由发展,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形成受教育者的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
(四)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
1、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
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全面发展教育是由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几个组成部分。
2、全面发展教育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合
我们在教育实践中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不同教育领域的特点和要求实施合乎其自身规律的教育。如智育和德育任务和特点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应遵照不同的原则、采用不同方法。二是注意全面发展教育各组成部分的协调配合、发展与转化,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在教育实践中我们不能把它们孤立开来,而是想办法使其相互配合、相互融通、协调发展。三是防止全面发展在实践中沦为排斥个性、平均发展。我们强调全面发展,并不是主张门门百分,平均发展。学校教育要根据个体的差异,在教育内容应有所侧重,在方法上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