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辅导:合同法总则笔记(三)(3)
网络资源 半岛在线注册/2009-01-12
58、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59、我国〈合同法〉的归责原则:我国新的〈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此条规定指出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只是没有实际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就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无规定当事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的合同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我国的〈匐同法〉第107条规定的归责原则就是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另外在一引起分合同中规完了过错责任原则,例如第180条规定供电人未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222条规定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还须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若干过错责任违约情况。
60、违约责任的构成:
1、主体条件。违约责任的主体必须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是有权独立主张自己利益和独立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主体。
2、违约行为。还价承担违约责任的一个基本前提是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行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履行合同。
3、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观条件。构成继续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并不需要主观上有过错。
61、侵权责任的构成:
1、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62、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竞合的意义:国为不同的法律所维护的社会秩序及追求目标不同,所以不同的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很可能是不一致的,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时,当事人就面临适用哪个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传统的合同法确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只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而对违约人同时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缺乏管辖的依据,于是只得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追究其更为严重的其他法律责任,现行合同法规定了法律责任竞合制度,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同时又违反了其他法律的规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受损害方可选择适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以更为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3、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至少一有一方是外国的公司或个人主体,根据国家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要注意国民待遇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和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与中国公司和个人的权利相同,按照意思自治原则,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律或者外国公司个人所在国的法律,也可以是任何第三国的法律,但是中国的法律规定属于专属管辖的例外。《合同法》第126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涉外合同的争议包括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解决争议的法律由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阶段选择或者在发生争议后协商确定,当事人没有选择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在争议发生后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64、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驻京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
65、格式合同和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经常使用和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和印刷好的合同或现成的合同条款。《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对格式条款有三种解释方法:
1、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所谓通常理解是指无须提供证明,说明或者其他资料,当事人就能理解的问题。
2、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由于格式条款是其拟定的,已经充分表达了他的真实意思,而接受方的真实意思还不一定全部表达了,所以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法律应当支持接受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3、如果一个合同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的,在发生争议时,应当以非格式条款确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66、买卖合同的: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特殊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