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辅导:合同法总则笔记(四)

网络资源 半岛在线注册/2009-01-12

67、试用买卖:是指还价约定试验或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68、供用电合同:是指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2、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3、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4、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69、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是效力极弱的诺成。

70、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

71、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7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
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73、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74、借款合同的抵押: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云消雾散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即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自己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借款合同的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氏押物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抵押物不足以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履行合同义务有余的,多余部分归还抵押人所有。

75、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
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
5、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
6、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76、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用、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
4、由于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
5、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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