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中政大发 [2004]161 号文件规定,我校为规范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将按照学位授予权所属学院专署办学。我院是民商经济法学院,是我校唯一民商、经济法专业所属院,既唯一民商、经济法专业报名点,我院报名地址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训区611室,对一些冒充我院先期低价招生、后期加收费用的行为请学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二、为确保学员利益不受损害 , 如在媒体上发现无法确定的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请登陆 → 中国政法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cupl.edu.cn/ )之后,点击教学科研 → 点击民商经济法学院(http://www.ccels.com/ ) → 点击招生培训 → 点击研究生课程班 → 点击[新闻·研究生班] 右边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查询北京市研究生课程班教学点确认是否属实,如发现虚假招生信息请速拨打举报电话:010-62266751。
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地区唯一报名点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大培训区611室”。
四、汇款途径 :
招生办公室汇款地址: 北京 100088 信箱 62 分箱研招办 刘佳(收)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367 010-6226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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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于诋毁本院声誉的机构和个人,我们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声明请学员务必核实确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再有学员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本院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