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参加“企业管理综合”这一科目的一考生致电媒体,称试卷上竟随题印有“答案”。该校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黄从新对此解释称,随题印发的并非答案,而是得分要点,“此举在允许范围内。”(《长江商报》3月24日)
在高校和这些考生的眼中看来,这无疑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博士的指标给谁不是给,还不如效益最大化,“颇有来头”的考生们提供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获得博士学位,学校获得了大兴土木的经费有了科研项目便能更好地发展。在这样的原则指导之下,一些学校显然会把“考试附答案”当作理所当然的事情,认为“此举在允许范围内”了。
然而,此类“在允许范围内”的事件却伤害了教育的核心价值。《大学》里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华科大的老校长杨叔子也说“在大学里首先要学会做人”,温家宝总理也要求“大学要把育人放在首位”。我们今天总是说大学生功利化、不好好学习,然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校方面与教育工作者们如果首先将教育功利化,把考试当作权钱教育的筹码,我们又怎么能教育好学生,让他们遵纪守法、好好做人、将来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呢?学校把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最后伤害的必将是那些没钱没权却有才华的穷学生,这无疑将伤害教育公平。我们有理由怀疑,此类法律与道德、公平与正义缺失的高校与教育工作者如何能培养出品德高尚、学业优秀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