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报名点报送省学位办的材料及时间
各报名点单位务于4月1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下列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光盘一式两份;
2、《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3、2009年报考情况统计表。
4、考生报名考试费。
各报名点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检查核对,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所有送交的文字材料必须加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
七、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试成绩由“中心”下达有关省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八、其他事宜
1、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