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请硕士学位时,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专业的申请人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已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国家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在每年六月初。报名时间为每年三月初。(具体时间。地点按当年的通知要求)有关考试大纲及参考书按当年通知要求。
5、申请硕士学位,最后颁发何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经审查合格被授予硕士学位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和正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6、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主要条件?
* 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 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 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 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自通过? 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