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T考试语文知识连载(法律部分)(六)(2)
Freekaoyan.com/2009-01-04
6.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了10类犯罪,共有414个罪名。10类犯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方面是必须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行为;主体是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只能是故意,多数是直接故意。该类罪包括12个罪名。
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既有出自故意,也有出自过失。该类罪包括42个罪名。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管理法规,干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国民经济的发展遭受损害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干扰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少数必须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一般出自故意,个别出自过失。该类罪包括94个罪名。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与人身权利直接有关的其他权利以及民主权利,依法应受刑罚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客观方面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一般出自故意,个别出自过失。该类罪有37个罪名。
5.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有、挪用、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是非法占有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主体是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自故意,过失不能构成该罪。该类罪有12个罪名。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观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实行管理是形成的正常社会秩序;客观方面是妨害国家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绝大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绝大多数只能出自故意,个别出自过失。该类罪又包括9类120个罪名。
7.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危害作战、军事行动、国防建设和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客观方面是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建设,危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绝大多数为故意,个别为过失。该类罪有21个罪名。
8.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公共财物从而损害国家职务廉洁性的行为。贿赂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单位提供财物和其他利益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以及其他人员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主体绝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少数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出自故意。
9.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是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的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该类罪有33个罪名。
10.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其他人员,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包括国防建设、作战行动、军队物质保障、军事机密和军事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利益;客观方面是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是过失。该罪有31个罪名。
(三)刑罚
1.刑法的特征。
刑罚的特征:
1)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
2)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3)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4)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2.刑罚的种类。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3.刑罚的具体运用。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根据有四个: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般累犯构成的条件是: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后罪必须是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一般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
(1)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全部罪行。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缓刑的条件有: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假释的条件有六个:
1)适用对象只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刑期的限制。
3)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