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夏书章教授第五版复习笔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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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力关系主要表现在:经验、阅历的互补关系;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互补关系;品德互动关系。
②合力状态主要看:团结合作能力;科学决策和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社会动员与社会统御的能力;清楚积弊和开拓进取的能力。
24、公共领导:行政领导的发展趋向。
(1)公共领导是具有"公共"精神的领导;(2)公共领导是政治或政策型领导;(3)公共领导是战略型领导;(4)公共领导更关注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第六章 人事行政
一、名词
1、人事管理:是组织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有效地把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合理地组合在一起,从而发挥它们各自的作用,实现组织管理目标。它既是一种管理实践活动,即如何让人做事和事得其人,所谓人事两相宜或适人适事,又是一门科学,即研究人事管理活动的科学。
2、公共部门:是指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公共事务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分为纯粹公共部门组织、介于纯粹公共部门组织与私营部门组织之间的准公共部门组织。
3、私营部门组织:指的是只提供"私产品"的组织,主要是一般的工商企业。
4、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和科学管理等活动的总和。
5、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公务员的义务:指法律关于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的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7、公务员的权利:指法律关于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它与公务员的义务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8、综合管理类职位:指履行综合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是那些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职位。
9、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那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10、行政执法类职位:指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11、公务员录用:指国家有关机关按标准、通过法定方法和程序,从社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并与其建立公务员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12、公务员考核:指有关机关按管理权限,对公务员进行的考察和评价活动。
13、选任制:是指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14、委任制: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内,直接委派特定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15、公务员培训:指国家有关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位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
16、公务员交流:指有关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公务员机关内部变换公务员的职位,或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或将公务员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活动。交流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7、调任:指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公务员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公务员机关任职的活动,它涉及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或消失。
18、转任: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或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19、挂职锻炼:指公务员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以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20、公务员回避:指为保证公务员机关公正和严格执法,当公务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当与其所处理的事务存在一定利害关系时,使其回避的一种限制性规定。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域回避。
21、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公务员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22、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的一种任职方式。
二、问答
1、人事管理的职能。
(1)招聘(2)调配(3)培训(4)考核(5)薪酬(6)劳动关系管理。
2、公共部门行政与企业人事管理的区别。
(1)管理对象不同
人事行政管理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人事管理的对象是在企业任职的人员。
(2)管理权来源不同
人事行政管理权来自国家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的授予,是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企业人事管理权来源于对企业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
(3)性质不同
人事行政有明显的公益性;企业人事管理主要体现自利性。
(4)复杂性不同
人事行政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是企业人事管理所不能比拟的。政府与企业的目标不同,企业关注效率问题,人员业绩衡量标准比较刚性和显性;政府不仅关注效率,更关注公平,对行为的价值判断难有显性标准,衡量起来更困难和复杂。
(5)法律规范程度不同
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其管辖范围的人力资源,法律对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有严格规定,用人单位往往没有较大自主权;企业人事管理虽然也要遵循法律,但法律只规定了最低要求和标准,企业有较大自主权设定条件管理员工。
3、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
(1)工作性质和地位不同
传统人事管理基本上属于行政事务性工作,活动范围有限,短期导向,主要由人事部门职员执行,很少涉及组织高层战略决策,人事部门扮演的是控制人工成本的"成本中心"角色。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对人的能力、创造力和智慧潜力的开发和发挥,扮演的是增加产出的"利润中心"的角色,人力资源越来越进入组织战略决策领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源部门更注重涉及实施各种有利于提高员工生产力和组织整体绩效的方案,努力为组织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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