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诽谤罪:捏造,散布,针对特定人。情节严重。告诉才处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出外
32.刑讯逼供罪:特殊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目的在于逼取口供。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化。
33.报复陷害罪:对象: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4.破坏选举罪: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机关领导人。情节严重。
35.重婚罪:不以犯罪论:外流谋生,生活困难,受虐外逃,拐卖再婚36.虐待罪:特殊主体,共同生活动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之间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告诉才处理。
37.遗弃罪:纯正不作为。情节恶劣。不需要告诉才处理38.抢劫罪:不转化。出于其他目的伤害或杀死被害人后将其财物拿走,构成2个独立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和盗窃罪并罚。抢劫后灭口或其他目的杀害被害人按抢劫与杀人数罪并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以抢劫论处。
39.盗窃罪:死刑: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珍贵文物情节特别严重40.抢夺最:乘其不备。携带凶器抢夺不论是否使用,均已抢劫罪论处。
41.侵占罪:对象: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告诉才处理。
42.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之便。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数额较大。
43.挪用资金罪:特殊主体,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规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3月。未超3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
44.敲诈勒索罪:威胁或要挟。数额较大。
45.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严重损毁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处。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出于报复等冬季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的,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