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盗窃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通讯设备或上述设备的重要零部件。若构成盗窃罪,但不危害公共安全,定盗窃罪。若构成盗窃罪,又危害公共安全,则从一重处断。如,盗窃通讯设施数额特别巨大,定盗窃罪,可判处无期徒刑。
(九)盗窃的财物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定盗窃罪。若利用这些物品犯罪,则数罪并罚。盗窃的财物中夹带毒品的,定盗窃罪,若非法持有,定盗窃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若贩卖,同理。
(十)毒鱼、炸鱼,情节严重,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毒死、炸死大量的鱼,且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定盗窃罪。毒鱼、炸鱼严重危急公共安全的,定投毒罪、爆炸罪。为了偷鱼或报复,而投毒,毒死大量的鱼,造成重大损失,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十一)偷开机动车辆,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则定盗窃罪。若为了其他犯罪活动,则定其他罪从重处罚,同时又过失撞死、伤人、车,定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罪数罪并罚。多次偷开,遗弃,顶扰乱社会秩序罪。偶尔偷开,不以犯罪论。来源:www.examda.com
3. 诈骗罪
4. 抢夺罪
5. 侵占罪
6. 职务侵占罪
7. 挪用资金罪
8. 敲诈勒索罪
9. 故意毁坏财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