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犯罪的分类和排序。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罪状的概念;罪状种类: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三、罪名
罪名的概念;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的概念。
四、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种类: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和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以及与法定刑的关系。
对上述两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