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报考120280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6.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7.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学门类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法律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www.chinayz.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0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11月7日前寄(送)到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10~14日可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并于12月中旬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登陆网址为:
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
http://tsinghua.thcic.cn(公众网)。
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报名费、照相。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www.tsinghua.edu.cn/chn/zsxx/index.htm
2.考生报名信息、考场安排、初试成绩等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清华学堂1106房间。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4.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八、 其它说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2.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
3. 2007年全校共招收单考生10名,不具体分配到各院系,视报考情况确定。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4.200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5.如无特殊说明,所有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法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以及经管学院MBA、微纳电子系(080930)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7.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7年起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学校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岗位(以下简称“三助”岗位),通过承担“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科研方面得到培养与锻炼,并获得岗位津贴与免交培养费的资助。此外,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学校提供“三助”岗位的覆盖面不低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总数的90%,未取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交纳培养费。
8.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06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7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11.需要购买专业课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我校“教学参考书服务部”联系,电话:62771967,地址位于我校学生十食堂二楼。
12.有关专业课参考书目、参考材料、往年试题等事项请直接与各院系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联系。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参考书目范围。
13.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我校招生院系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公管学院
62788134
土木系
62783093
计算机系
62783054
人文学院
62782848
水电系
62783511
工物系
62782677
法学院
62781334
环境系
62783196
航天学院
62783051
传播学院
62781114
机械系
62784558
化工系
62788646
美术学院
62798172
精仪系
62785712
材料系
62783564
核研院
62771089
热能系
62782993
数学系
62782620
医学院
62782493
汽车系
62783482
物理系
62783517
软件学院
62771436
工业工程
62794038
化学系
62781685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26036020
电机系
62783016
生物系
62785829
电子系
62784883
经管学院
MBA招生
62795329
62785535
自动化系
62784871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66法学院
35
030100法学
_ 01法理学
①101统考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德语或212法语③618综合卷一④468综合卷二
科目618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科目468含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法理学
_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宪法学、行政法学
_ 03刑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刑法学
_ 04民商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
_ 05诉讼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_ 06经济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经济法学
_ 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环境法学
_ 08国际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030180法律硕士
240
①101统考政治②201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前两年在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三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其中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80人。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01民法学 崔建远 02商法学 施天涛 朱慈蕴 何美欢 王保树 03诉讼法学 王亚新 章程
04刑法学 张明楷 05国际法学 车丕照 傅廷中 06法学理论 许章润 高鸿钧 07宪法学 王振民
类别
报名人数
复试人数
录取人数
复试线
刑法学
97人
11人
7人
340分
刑法学
121
8
4
刑法学
115
7
3
刑法学
103
5
3
348
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名单
法理学
高鸿钧
高其才
江山
王晨光
许章润
赵晓力
宪法与行政法学
王振民
程洁
田思源
何海波
刑法学
黎宏
张明楷
周光权
民法学
崔建远
陈建民
韩世远
马俊驹
申卫星
王兵
崔国斌
商法学
何美欢
施天涛
汤欣
王保树
朱慈蕴
诉讼法学
田思源
王亚新
张建伟
章程 (张卫平)
易延友
经济法学
黄新华
王保树
朱慈蕴
环境与环境保护法学
马俊驹
王明远
国际法学
车丕照
陈卫佐
傅廷中
贾兵兵
李旺
李兆杰
张明楷
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其他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顾问,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受到的主要奖励情况
《行政刑法辨析》获普通高校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论刑事责任》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刑法学》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学术成果
(一)论文 论文总数约110余篇
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
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
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
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
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
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
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
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
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
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
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
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
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
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
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
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
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
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
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
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
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
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
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
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
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
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
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
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
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
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
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
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
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
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
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
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
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
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
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
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
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
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
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
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
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
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
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
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
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
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
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
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
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
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
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
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
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
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
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
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二)主要出版的著作
1.《刑法格言的展开》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
2.《外国刑法纲要》 独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
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
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
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
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
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
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
9.《刑法学》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3.7
10.《刑法学》(教学参考书)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7
11.《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12.《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
13.《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
周光权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
2.1999年8月分配至清华大学工作,先后任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
3. 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获奖情况
1.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2.清华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3年);
4.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2003年);
5.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4年);
6.第一届“法鼎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银奖(2005年)。
主要学术成果统计
(一)主要论文
1997年
1.“刑法修改的规模定位与制度设计”,《法学》1997(1),P.16~20;
2.“刑法司法解释的限度”,与陈兴良合著,《法学》1997(3),P.22~30;
3.“关于新刑法附则”,《公安研究》1997(3),P.19~22;
4.“单位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控”,《中国经济时报》1997-7-22(4)。
1998年
5.“公众认同、诱导观念与确立忠诚——法治国家刑法基础观念的批判性重塑”,《法学研究》1998(3),P.30~48;
6.“超越报应与功利主义:‘忠诚理论——对刑法正当根据的追问'”,与陈兴良合著,《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P.98~114;
7.“困惑中的超越与超越中的困惑:从价值观角度与立法技术层面评价新刑法”, 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评论》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1~103;
8.“新刑法单位犯罪立法评说”,《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2),P.33~39;
9.“法定刑配置的合理性探讨:刑罚攀比及其抗制”,《法律科学》1998(4),P.43~48;
1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议”,《中国经济时报》1998-4-14(4)。
1999年
11.“量刑基准研究”,《中国法学》1999(5),P.127~138;
12.“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江海学刊》1999(6),P.61~66;
13.“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研究”,《四川大学学报》1999(6),P.90~97;
14.“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中外法学》1999(4),P.120~126;
15.“法定刑配置模式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4),P.17~26。
2000年
16.“行为评价机制与犯罪成立——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扩展性思考”,《法学研究》2000(3),P.46~72;
17.“罪刑法定原则的观念障碍与立法缺陷”,《学习与探索》2000(2),P.89~95;
18.“制度选择、规范信赖与秩序形成”,《刑事法评论》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147~158;
19.“法定刑幅度研究”,《刑法论丛》(高铭暄主编)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P.616~675;
20.“刑事法解释”,《刑事法总论》,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P.463~503;
21.“足够、合理而非确实充分: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P.235~252;
22.“中国司法改革的三个悖论”,与左卫民合著,《人民法院报》2000-11-25(3)。
2001年
23.“抽象性问题及其意义:对刑法领域法治立场的初步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1(2),P.103~114;
24.“危险个人的确立与劳动教养立法”,《法学》2001(5),P.28~29;
25.“犯罪加重构成基本问题研究”,与卢宇蓉合著,《法律科学》2001(5),P.66~76;
26.“刑法学知识传统中的‘人'”, 《金陵法律评论》(南京师大学报特刊)2001年第1卷,P.91~105;
27.“公正性:刑事司法的灵魂”,《人民法院报》2001-3-5(3)。
2002年
28.“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2(3),P.124~141;
29.“刑法主观主义中的知识客观性”,《中外法学》2002(1),P.45~63;
30.“正确对待口供”,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判解》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P.419~428;
31.“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650~725。
2003年
32.“刑法的公众认同”,《中国法学》2003(1),P.116~121;
33.“中国刑法における单位犯罪に关する立法评価”,《名城法学》(日本名城大学法学会编),2003年3月(第52卷第4号),P.231~254;
34.“刑法理论应在对抗、论争中求发展”,《法商研究》2003(3),P.14~16;
35.“行为无价值论的提倡”,《比较法研究》2003(5),P.27~38;
36.“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政法论坛》2003(6),P.46~53;
37.“犯罪构成与价值评价的关系”,《环球法律评论》2003(秋季号),P.296~302;
38.“刑法上的财产占有概念”,与李志强合著,《法律科学》2003(2),P.39~47;
39.“刑法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融合”,《江苏社会科学》2003(2),P.149~155;
40.“特殊防卫权研究”,《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581~604;
41.“公权任意进入私权领域,不是执行公务”,《人民之友》2003(1),P.29~30;
42.“侵犯商业秘密疑难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P.62~68;
43.“用学派论争促刑法发展”,《检察日报》2003-3-28(3);
44.“危险犯的认定”,《人民法院报》2003-3-21(3);
45.“罪刑法定与案件处理”,《人民法院报》2003-2-14(3);
46.“因果关系的判断”,《人民法院报》2003-2-21(3);
47.“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运用”,《人民法院报》2003-2-28(3);
48.“财产占有与盗窃罪、侵占罪的区分”,《人民法院报》2003-3-7(3);
49.“依职权论也不能任意扩大渎职罪主体范围”,《检察日报》2003-9-8(3);
50.“厘清职务权限是认定职务犯罪的前提”,《检察日报》2003-9-15(3);
51.“‘本犯'对认定渎职犯罪有何作用”,《检察日报》2003-9-23(3);
52.“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检察日报》2003-10-8(3);
53.“危害结果仍是区分渎职罪未遂与既遂标志”,《检察日报》2003-10-21(3)。
2004年
54.On the General Public's Recogni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China Legal Science (2004),PP.89~92.
55.“规范违反说的新展开”,《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P.410~423;
56.“刑罚进化论:从刑事政策角度的批判”,《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 (3),P. 41~48;
57.“‘普法'的方式”,载《清华法治论衡》(第四辑),高鸿钧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490~494;
58.“量刑规范化:可行性与难题”,《法律适用》2004 (4),P. 60~63;
59.“当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两个基本向度”,《江海学刊》2004 (3),P. 119~124;
60.“侵占罪认定中的关键问题”,《刑事司法指南》(总第18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P.37~55;
61.“偷窃‘天价'科研试验品行为的定性”,《法学》2004 (9),P. 43~47;
62.“规范违反说视野中的刑罚理论”,《刑事法评论》(总第15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352~368;
63.“使用强力夺回被抢财物致歹徒受伤是否构罪”,《检察日报》2004-1-21(3)。
2005年
64.“结果假定发生与过失犯”,《法学研究》2005(2),P.57~65;
65.“论实质的作为义务”,《中外法学》2005(2),P.216~225;
66.“死刑的司法限制”,《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P.400~410;
67.“论刑法学中的规范违反说”,《环球法律评论》2005(2),P.166~174;
68.“刑法学中‘人'的观念的演变”,《法律科学》2005(1),P.37~44;
69.“必须坚持刑法客观主义”,《东吴法学》2005(春季卷),P.54~80;
70.“无声的中国刑法学”,《清华法治论衡》(第5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P.145~165;
71.“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应以窝藏罪定性”,《人民检察》2005年7月(下半月刊),P.19~22;
72.“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江海学刊》2005 (3),P. 119~124;
73.“主张债权与财产犯罪的界限”,《中国案例指导》(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4.“诈骗罪研究”,《刑事法判解》(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P.1~16;
75.“论放任”,《政法论坛》2005 (5),P. 76~83;
76.“从无占有意思者手中夺取财物的定性”,《法学》2005 (9),P. 108~112。
(二)专著、个人教材
1.《注意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1万字;
2.《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2万字;
3.《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4万字;
4.《刑法各论讲义》(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74万字;
5.《刑法学的向度》(“中青年法学文库”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1万字。
(三)合著作品
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黄京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黎宏共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10余部。
黎 宏
教授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学术成果
(一)专著
1.《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2.《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3.《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
(二)译著
1.《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
2.《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3.《刑法各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三)共著
1.《中国刑法原理》(上),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2.《中国刑法原理》(下),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3.《量刑通论》,喻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
4.《刑种通论》,陈兴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
5.《刑法学全书》,马克昌、杨春洗、吕继贵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
6.《西方近代刑法学说史略》,马克昌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7.《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周光权合作),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
(四)主要论文
1.《增设“传染性病罪”刍议》(与罗丽合作),《法学》1989年第7期
2.《论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制度和量刑方法》,《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
3.《对我国刑法中死刑制度的反思》(与王龙合作),《法学评论》1990年第5期
4.《论我国刑法中的假释制度》,《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
5.《论非犯罪化》(与王龙合作),《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6.《论保障人说(上)》,《法学评论》1993年第3期
7.《论保障人说》(下),《法学评论》1993年第4期
8.《论刑法中的行为》,《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
9.《中国における法人犯罪论にかんする一考察》,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486号(1997年3月)
10.《美国近年来的法人刑事责任论述评》,《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11.《德国的法人刑事责任论》(与单民合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12.《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1),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1号(第37—124页)(2000年5月)
13.《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2),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3号(第79—147页)(2000年9月)
14.《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 日本法との 比较に 即して —》(3 ),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4 号(第240 —298 页)(2000 年11 月)
15.《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学评论》2000 年第4 期
16.《从一案例看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 期
17.《论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法商研究》2001 年第4 期
18.《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律科学》2001 年第4 期
19.《论我国刑法中的“伪造”》(与罗丽合作),《中国检察》2001 年第9 期
20.《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法商研究》2002 年6 期
21.《罪刑法定原则下犯罪概念的特征》,《法学评论》2002 年4 期
22.《近年来国外法人犯罪研究的新趋势》,《比较法研究》2002 年4 期
23.《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展开和刑事司法公正》,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司法改革评论》第4 辑(2002 年10 月)
24.《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清华大学《清华法律评论》2002 年第1 期
25.《日本的法人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刑法论丛》第5 期
26.《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与申键合作),《法学评论》2003 年第2 期
27.《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新探》,《法商研究》2003 年第4 期
28.《论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为中心》,《法律科学》2003 年第4 期
29.《刑法的机能和我国刑法的任务》,《现代法学》2003 年第4 期
30.《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展开》,法律出版社《刑法评论》第2 卷第2 期
31.《应根据单位自身的情况认定单位犯罪》,上海人民出版社《经济刑法》第2 辑
32.《论未遂犯的成立要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2 期
33.《近代日本刑法发展史考》,《法学评论》2004 年第5 期
34.《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法商研究》2004 年第4 期
35.《刑法因果关系新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 年第5 期
36.《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及其实现》,《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 年第5 期
37.《死刑实证分析的现状及其展望》,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刑法学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卷:死刑问题研究(下册)》
38.《死刑的司法限制——日本判例中的死刑裁量标准考察——》,中国刑法学会《刑法评论》第5 期
(五)主要译文
1.《中国の 犯罪被害者制度について 》(中译日),载于日本被害人学学会《被害人学》1999 年第1 期
2.《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日译中),载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 年第2 期
3.《犯罪化和非犯罪化》(日译中),载于《刑事法评论》第6 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6 月)
4.《交通事故和过失论》(日译中),载于《过失犯罪的理论基础》(法律出版社2002 年7 月版)
5.《企业灾害和过失论》(日译中),载于《过失犯罪的理论基础》(法律出版社2002 年7 月版)
6.《有组织犯罪的对策》(日译中),载于《中日共同犯罪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年9 月版)
7.《日本学者眼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日译中),载于《中日共同犯罪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年9 月版)
我是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大二的学生
我也准备在2009年投靠张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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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31082895
邮箱:falvshiwotiant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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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报考120280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6.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7.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单考生只按委托培养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学门类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法律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www.chinayz.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报考我校MBA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和北京地区报考我校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就近报名点。
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07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11月7日前寄(送)到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10~14日可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并于12月中旬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登陆网址为:
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
http://tsinghua.thcic.cn(公众网)。
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报名费、照相。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www.tsinghua.edu.cn/chn/zsxx/index.htm
2.考生报名信息、考场安排、初试成绩等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清华学堂1106房间。通讯地址:
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62773824,62782192
传 真: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4.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八、 其它说明
1.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
2.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退。
3. 2007年全校共招收单考生10名,不具体分配到各院系,视报考情况确定。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4.200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5.如无特殊说明,所有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推荐,经考试合格择优录取,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法学院、美术学院、软件学院以及经管学院MBA、微纳电子系(080930)集成电路工程领域均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报考院系咨询。
7.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07年起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学校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岗位(以下简称“三助”岗位),通过承担“三助”工作使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科研方面得到培养与锻炼,并获得岗位津贴与免交培养费的资助。此外,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学校提供“三助”岗位的覆盖面不低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总数的90%,未取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交纳培养费。
8.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06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7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11.需要购买专业课参考书的考生,请与我校“教学参考书服务部”联系,电话:62771967,地址位于我校学生十食堂二楼。
12.有关专业课参考书目、参考材料、往年试题等事项请直接与各院系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联系。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不作为出题范围,各门考试科目都有可能超出参考书目范围。
13.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我校招生院系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公管学院
62788134
土木系
62783093
计算机系
62783054
人文学院
62782848
水电系
62783511
工物系
62782677
法学院
62781334
环境系
62783196
航天学院
62783051
传播学院
62781114
机械系
62784558
化工系
62788646
美术学院
62798172
精仪系
62785712
材料系
62783564
核研院
62771089
热能系
62782993
数学系
62782620
医学院
62782493
汽车系
62783482
物理系
62783517
软件学院
62771436
工业工程
62794038
化学系
62781685
深圳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26036020
电机系
62783016
生物系
62785829
电子系
62784883
经管学院
MBA招生
62795329
62785535
自动化系
62784871
清华大学法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66法学院
35
030100法学
_ 01法理学
①101统考政治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德语或212法语③618综合卷一④468综合卷二
科目618含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科目468含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法理学
_ 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宪法学、行政法学
_ 03刑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刑法学
_ 04民商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
_ 05诉讼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_ 06经济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经济法学
_ 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环境法学
_ 08国际法学
同上
复试时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030180法律硕士
240
①101统考政治②201英语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前两年在深圳研究生院学习,第三年回北京校本部学习。其中含推荐免试生不超过80人。复试时文科综合考试内容:政治、经济、历史、逻辑、语文、一般科技知识等综合测试。
01民法学 崔建远 02商法学 施天涛 朱慈蕴 何美欢 王保树 03诉讼法学 王亚新 章程
04刑法学 张明楷 05国际法学 车丕照 傅廷中 06法学理论 许章润 高鸿钧 07宪法学 王振民
类别
报名人数
复试人数
录取人数
复试线
刑法学
97人
11人
7人
340分
刑法学
121
8
4
刑法学
115
7
3
刑法学
103
5
3
348
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名单
法理学
高鸿钧
高其才
江山
王晨光
许章润
赵晓力
宪法与行政法学
王振民
程洁
田思源
何海波
刑法学
黎宏
张明楷
周光权
民法学
崔建远
陈建民
韩世远
马俊驹
申卫星
王兵
崔国斌
商法学
何美欢
施天涛
汤欣
王保树
朱慈蕴
诉讼法学
田思源
王亚新
张建伟
章程 (张卫平)
易延友
经济法学
黄新华
王保树
朱慈蕴
环境与环境保护法学
马俊驹
王明远
国际法学
车丕照
陈卫佐
傅廷中
贾兵兵
李旺
李兆杰
张明楷
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其他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顾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监督委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顾问,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北京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点指导小组成员;曾为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东京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受到的主要奖励情况
《行政刑法辨析》获普通高校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论刑事责任》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省级奖二等奖;《刑法学》获司法部第三届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称号;曾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学术成果
(一)论文 论文总数约110余篇
1.《新刑法与并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 2000.1
2.《行政刑法辨析》中国社会科学1995.3.94-117
3.《Criminal Responsibility》Social Science in China 1995.1.101-111
4.《论刑事责任》中国社会科学 1993.2.143-155
5.《新刑法与法益侵害说》法学研究 2000.1
6.《“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之提倡》法学研究1997.3
7.《新刑法与客观主义》法学研究1997.6.93-105
8.《犯罪概念探讨》法学研究1989.3.44-48
9.《关于类推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7.2.46-51
10.《教唆犯罪不是共犯人中的独立种类》法学研究1986.3.42-44
1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法学研究1984.3.17-19
12.《论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中国法学 1999.6
13.《关于增设背信罪的探讨》中国法学1997.1.67-73
14.《论受贿罪的客观要件》中国法学1995.1.74-82
15.《关于共犯人分类刑事立法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3.1.96-104
16.《罚金刑若干问题的再思考》中国法学1991.4.98-105
17.《中国刑法の未遂理论》东京都立大学法学会杂志32卷1号,405-421,1991
18.《西德刑事法律的变迁》法学译丛1989.5.40-45
19.《论修改刑法应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中外法学1997.1.65-71
20.《如何认定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法学评论1997.2
21.《论淫秽物品的认定》法学评论1995.1.72-76
22.《外国短期自由刑简论》法学评论1991.2.81-83
23.《对刑法第170条的修改意见》法学评论1989.5.55-57
24.《浅论强奸罪的主体》法学评论1988.5.58-61
25.《英国刑法中共犯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1986.4.70-73
26.《行为结构与犯罪构成体系》法商研究1998.2
27.《正确处理粗疏与细密的关系 力求制定明确与协调的刑法》法商研究1997.1.12-17
28.《论绑架勒赎罪》法商研究1996.1.14-19
29.《论刑法的谦抑性》法商研究1995.4
30.《论刑法分则中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法商研究1995.1.14-19
31.《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回扣》法商研究1994.3.1-6
32.《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法学杂志1998.1.7-8
33.《简论共同犯罪的立法完善》政治与法律1997.1.11-12
34.《英美刑法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法学家1996.3
35.《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的故意》法学家1994.2.87-91
36.《德日刑法中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1992.4.88-92
37.《简评共犯的竞合》法律学习与研究1991.2.62-64
38.《论疏忽大意的过失》法律学习与研究1989.1.47-52
39.《论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法律科学1992.2.40-42
40.《论虚假广告的刑事责任》法学1994.10.26-29
41.《刑事政策的调整》法学1993.6.16-17
42.《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学1992.7.22-24
43.《简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法学1991.6.31-33
44.《论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5
45.《刑事责任能力的若干问题》中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商研究)1994.1.55-58
46.《浅论毛泽东关于对罪犯实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增刊,12-16
47.《德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1.58-63
48.《监督过失探讨》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2.3.1-5
49.《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4.52-56
50.《对刑法分则第八章的修改意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3.53-59
51.《论犯罪的动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1.61-65
52.《再探犯罪未遂的特征》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4.70-77
53.《试论介于罪与非罪之间的行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9.2.12-15
54.《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2.30-34
55.《论犯罪构成要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7.4.40-45
56.《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的展开》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177-197.1999
57.《危险犯初探》清华法律评论第1辑,118-142.1998
58.《大陆法系国家的因果关系理论》刑法论丛第2卷,270-296.1999
59.《论不作为的杀人罪》刑事法评论第3卷,256-277.1999
60.《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1.9-14
(二)主要出版的著作
1.《刑法格言的展开》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4
2.《外国刑法纲要》 独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9
3.《未遂犯论》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7
4.《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独著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
5.《刑法的基础观念》 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7
6.《刑事责任论》 独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5
7.《犯罪论原理》 独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10
8.《行政刑法概论》 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1.3
9.《刑法学》 独著 法律出版社 2003.7
10.《刑法学》(教学参考书) 独著 法律出版社 1999.7
11.《法益初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5
12.《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
13.《日本刑法典》 独译 法律出版社1998.9
周光权
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199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1992年7月至1996年9月,在四川省司法厅工作
2.1999年8月分配至清华大学工作,先后任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
3. 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获奖情况
1.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2.清华大学教学工作优秀成果二等奖(2002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3年);
4.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2003年);
5.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2004年);
6.第一届“法鼎奖”(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银奖(2005年)。
主要学术成果统计
(一)主要论文
1997年
1.“刑法修改的规模定位与制度设计”,《法学》1997(1),P.16~20;
2.“刑法司法解释的限度”,与陈兴良合著,《法学》1997(3),P.22~30;
3.“关于新刑法附则”,《公安研究》1997(3),P.19~22;
4.“单位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控”,《中国经济时报》1997-7-22(4)。
1998年
5.“公众认同、诱导观念与确立忠诚——法治国家刑法基础观念的批判性重塑”,《法学研究》1998(3),P.30~48;
6.“超越报应与功利主义:‘忠诚理论——对刑法正当根据的追问'”,与陈兴良合著,《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P.98~114;
7.“困惑中的超越与超越中的困惑:从价值观角度与立法技术层面评价新刑法”, 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评论》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1~103;
8.“新刑法单位犯罪立法评说”,《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2),P.33~39;
9.“法定刑配置的合理性探讨:刑罚攀比及其抗制”,《法律科学》1998(4),P.43~48;
10.“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三议”,《中国经济时报》1998-4-14(4)。
1999年
11.“量刑基准研究”,《中国法学》1999(5),P.127~138;
12.“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江海学刊》1999(6),P.61~66;
13.“过失犯罪法定刑配置研究”,《四川大学学报》1999(6),P.90~97;
14.“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中外法学》1999(4),P.120~126;
15.“法定刑配置模式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4),P.17~26。
2000年
16.“行为评价机制与犯罪成立——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扩展性思考”,《法学研究》2000(3),P.46~72;
17.“罪刑法定原则的观念障碍与立法缺陷”,《学习与探索》2000(2),P.89~95;
18.“制度选择、规范信赖与秩序形成”,《刑事法评论》第5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147~158;
19.“法定刑幅度研究”,《刑法论丛》(高铭暄主编)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版,P.616~675;
20.“刑事法解释”,《刑事法总论》,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P.463~503;
21.“足够、合理而非确实充分: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P.235~252;
22.“中国司法改革的三个悖论”,与左卫民合著,《人民法院报》2000-11-25(3)。
2001年
23.“抽象性问题及其意义:对刑法领域法治立场的初步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01(2),P.103~114;
24.“危险个人的确立与劳动教养立法”,《法学》2001(5),P.28~29;
25.“犯罪加重构成基本问题研究”,与卢宇蓉合著,《法律科学》2001(5),P.66~76;
26.“刑法学知识传统中的‘人'”, 《金陵法律评论》(南京师大学报特刊)2001年第1卷,P.91~105;
27.“公正性:刑事司法的灵魂”,《人民法院报》2001-3-5(3)。
2002年
28.“侵占罪疑难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2(3),P.124~141;
29.“刑法主观主义中的知识客观性”,《中外法学》2002(1),P.45~63;
30.“正确对待口供”,与陈兴良合著,《刑事法判解》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P.419~428;
31.“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P.650~725。
2003年
32.“刑法的公众认同”,《中国法学》2003(1),P.116~121;
33.“中国刑法における单位犯罪に关する立法评価”,《名城法学》(日本名城大学法学会编),2003年3月(第52卷第4号),P.231~254;
34.“刑法理论应在对抗、论争中求发展”,《法商研究》2003(3),P.14~16;
35.“行为无价值论的提倡”,《比较法研究》2003(5),P.27~38;
36.“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政法论坛》2003(6),P.46~53;
37.“犯罪构成与价值评价的关系”,《环球法律评论》2003(秋季号),P.296~302;
38.“刑法上的财产占有概念”,与李志强合著,《法律科学》2003(2),P.39~47;
39.“刑法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融合”,《江苏社会科学》2003(2),P.149~155;
40.“特殊防卫权研究”,《刑事法评论》第1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581~604;
41.“公权任意进入私权领域,不是执行公务”,《人民之友》2003(1),P.29~30;
42.“侵犯商业秘密疑难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P.62~68;
43.“用学派论争促刑法发展”,《检察日报》2003-3-28(3);
44.“危险犯的认定”,《人民法院报》2003-3-21(3);
45.“罪刑法定与案件处理”,《人民法院报》2003-2-14(3);
46.“因果关系的判断”,《人民法院报》2003-2-21(3);
47.“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运用”,《人民法院报》2003-2-28(3);
48.“财产占有与盗窃罪、侵占罪的区分”,《人民法院报》2003-3-7(3);
49.“依职权论也不能任意扩大渎职罪主体范围”,《检察日报》2003-9-8(3);
50.“厘清职务权限是认定职务犯罪的前提”,《检察日报》2003-9-15(3);
51.“‘本犯'对认定渎职犯罪有何作用”,《检察日报》2003-9-23(3);
52.“受贿后徇私舞弊原则上应当数罪并罚”,《检察日报》2003-10-8(3);
53.“危害结果仍是区分渎职罪未遂与既遂标志”,《检察日报》2003-10-21(3)。
2004年
54.On the General Public's Recogni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China Legal Science (2004),PP.89~92.
55.“规范违反说的新展开”,《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P.410~423;
56.“刑罚进化论:从刑事政策角度的批判”,《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 (3),P. 41~48;
57.“‘普法'的方式”,载《清华法治论衡》(第四辑),高鸿钧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490~494;
58.“量刑规范化:可行性与难题”,《法律适用》2004 (4),P. 60~63;
59.“当代刑法理论发展的两个基本向度”,《江海学刊》2004 (3),P. 119~124;
60.“侵占罪认定中的关键问题”,《刑事司法指南》(总第18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P.37~55;
61.“偷窃‘天价'科研试验品行为的定性”,《法学》2004 (9),P. 43~47;
62.“规范违反说视野中的刑罚理论”,《刑事法评论》(总第15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352~368;
63.“使用强力夺回被抢财物致歹徒受伤是否构罪”,《检察日报》2004-1-21(3)。
2005年
64.“结果假定发生与过失犯”,《法学研究》2005(2),P.57~65;
65.“论实质的作为义务”,《中外法学》2005(2),P.216~225;
66.“死刑的司法限制”,《北大法律评论》第6卷第2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P.400~410;
67.“论刑法学中的规范违反说”,《环球法律评论》2005(2),P.166~174;
68.“刑法学中‘人'的观念的演变”,《法律科学》2005(1),P.37~44;
69.“必须坚持刑法客观主义”,《东吴法学》2005(春季卷),P.54~80;
70.“无声的中国刑法学”,《清华法治论衡》(第5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P.145~165;
71.“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应以窝藏罪定性”,《人民检察》2005年7月(下半月刊),P.19~22;
72.“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江海学刊》2005 (3),P. 119~124;
73.“主张债权与财产犯罪的界限”,《中国案例指导》(第1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4.“诈骗罪研究”,《刑事法判解》(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P.1~16;
75.“论放任”,《政法论坛》2005 (5),P. 76~83;
76.“从无占有意思者手中夺取财物的定性”,《法学》2005 (9),P. 108~112。
(二)专著、个人教材
1.《注意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1万字;
2.《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32万字;
3.《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4万字;
4.《刑法各论讲义》(教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74万字;
5.《刑法学的向度》(“中青年法学文库”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1万字。
(三)合著作品
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黄京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黎宏共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等10余部。
黎 宏
教授
研究方向:刑法学
学历背景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法学博士,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学术成果
(一)专著
1.《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2.《单位刑事责任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3.《日本刑法精义》,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
(二)译著
1.《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
2.《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3.《刑法各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
(三)共著
1.《中国刑法原理》(上),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2.《中国刑法原理》(下),赵廷光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3.《量刑通论》,喻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
4.《刑种通论》,陈兴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年
5.《刑法学全书》,马克昌、杨春洗、吕继贵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
6.《西方近代刑法学说史略》,马克昌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
7.《刑法新问题探究》(与张明楷、周光权合作),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
(四)主要论文
1.《增设“传染性病罪”刍议》(与罗丽合作),《法学》1989年第7期
2.《论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制度和量刑方法》,《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
3.《对我国刑法中死刑制度的反思》(与王龙合作),《法学评论》1990年第5期
4.《论我国刑法中的假释制度》,《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
5.《论非犯罪化》(与王龙合作),《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1年第2期
6.《论保障人说(上)》,《法学评论》1993年第3期
7.《论保障人说》(下),《法学评论》1993年第4期
8.《论刑法中的行为》,《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
9.《中国における法人犯罪论にかんする一考察》,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486号(1997年3月)
10.《美国近年来的法人刑事责任论述评》,《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11.《德国的法人刑事责任论》(与单民合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12.《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1),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1号(第37—124页)(2000年5月)
13.《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日本法との比较に即して—》(2),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3号(第79—147页)(2000年9月)
14.《中国の法人处罚论にかんする研究—米国法• 日本法との 比较に 即して —》(3 ),日本同志社大学《同志社法学》第274 号(第240 —298 页)(2000 年11 月)
15.《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学评论》2000 年第4 期
16.《从一案例看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 期
17.《论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法商研究》2001 年第4 期
18.《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律科学》2001 年第4 期
19.《论我国刑法中的“伪造”》(与罗丽合作),《中国检察》2001 年第9 期
20.《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法商研究》2002 年6 期
21.《罪刑法定原则下犯罪概念的特征》,《法学评论》2002 年4 期
22.《近年来国外法人犯罪研究的新趋势》,《比较法研究》2002 年4 期
23.《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展开和刑事司法公正》,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司法改革评论》第4 辑(2002 年10 月)
24.《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清华大学《清华法律评论》2002 年第1 期
25.《日本的法人刑事责任论》,法律出版社《刑法论丛》第5 期
26.《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与申键合作),《法学评论》2003 年第2 期
27.《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新探》,《法商研究》2003 年第4 期
28.《论交通肇事罪的若干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为中心》,《法律科学》2003 年第4 期
29.《刑法的机能和我国刑法的任务》,《现代法学》2003 年第4 期
30.《罪刑法定原则的现代展开》,法律出版社《刑法评论》第2 卷第2 期
31.《应根据单位自身的情况认定单位犯罪》,上海人民出版社《经济刑法》第2 辑
32.《论未遂犯的成立要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 年第2 期
33.《近代日本刑法发展史考》,《法学评论》2004 年第5 期
34.《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法商研究》2004 年第4 期
35.《刑法因果关系新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 年第5 期
36.《论“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及其实现》,《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 年第5 期
37.《死刑实证分析的现状及其展望》,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刑法学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卷:死刑问题研究(下册)》
38.《死刑的司法限制——日本判例中的死刑裁量标准考察——》,中国刑法学会《刑法评论》第5 期
(五)主要译文
1.《中国の 犯罪被害者制度について 》(中译日),载于日本被害人学学会《被害人学》1999 年第1 期
2.《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日译中),载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 年第2 期
3.《犯罪化和非犯罪化》(日译中),载于《刑事法评论》第6 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6 月)
4.《交通事故和过失论》(日译中),载于《过失犯罪的理论基础》(法律出版社2002 年7 月版)
5.《企业灾害和过失论》(日译中),载于《过失犯罪的理论基础》(法律出版社2002 年7 月版)
6.《有组织犯罪的对策》(日译中),载于《中日共同犯罪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年9 月版)
7.《日本学者眼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法》(日译中),载于《中日共同犯罪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年9 月版)
我是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大二的学生
我也准备在2009年投靠张大师
我QQ:4067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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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lvshiwotiantang@163.com
恳求大家多多赐教啊!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