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民商法学专业 民法部分

网络资源 半岛在线注册/2009-01-13

民法试题
一、判断分析题
1、合伙人退伙时已承担债务的,退伙后对于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2、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或确知其下落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责任。
3、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善意占有人都能取得受让动产的所有权或质权。4、按《合同法》的规定,无论债权让与或债务移转,均须取得相对人的同意。
二、概念比较题
1、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
2、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三、简答题
1、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四、论述题
试论债的履行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
2002年7月,青年杨某以其所有的、价值25万元的轿车设定低押,向工商银行申请人个消费贷款。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输了抵押登记,杨某因此获得了15万元的贷款。2002年8月,杨某又将轿车向赵某和牛某设定抵押,从二人那里分别获得5万元借款。在赵某的催促下,杨某就为赵某设定的抵押输了登记;但牛某认为合同白纸黑字杨某也赖不掉,而且轿车价值30万足够偿还借款,就未要求与杨某共同办理抵押登记。2002年12月,杨某在骂车外出途中,被一辆贷车由后面追尾,造成轿车严重损坏。这次事故责任完全在贷车司机一方。而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害情况,决定给予杨某5万元赔偿金。2003年3月,杨某对工商银行、赵某、牛某的三笔贷款、借款都已届清偿期。经查,除该辆轿车拍卖所得13万元和5万元赔偿金以外,杨某已无其它可用以偿还债务的财产。
请分析以上案例并回答以下问题:
1、杨某已将轿车向工商银行设定抵押之后,是否能再将轿车向赵某和牛某设定抵押?
2、杨某与牛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能否对抗第三人?
3、轿车严重损害致使价值减少,工商银行是否有权要求杨某另行提供担保,以保证其15万元的债权能够得到完全清偿?
4、保险公司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是否应作为担保财产?
5、抵押物轿车的价值应如何在工商银行、赵某、牛某三者之间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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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