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0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年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愈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到你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6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同报名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有英语四级证书或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四级考试成绩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九六六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你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学校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半岛在线注册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006年参加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zs.cn ,届时我校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各专业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同济医学院各专业在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同国家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点或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进行,所有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推荐信到我校报名点或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否则,不能参加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代码:
政治111 英语220 德语213 数学(理工类)396 数学(文经类)397
业务课考试科目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俄语202,日语203,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zs.cn ,届时我校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在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6年1月(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所选报名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06年9月1日前)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参加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但必须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趋势,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其它高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教学生态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国际教育学院从2006年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合格生源中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专业:全校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专业
二、招生人数:300人
三、报名条件:报考2006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并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合格生源。
四、复试及录取:按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复试细则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修业年限:两年。一般采取1+1的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一年,国外学习一年。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出国者,第二年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六、收费标准:学习期间第一年(国内)的学费另行确定,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国外大学收取,生活费等自理。未出国的学生第二年的学费与所在院、系同专业的学生相同。
七、教学培养与管理:采取国际通行的“双校园学习”的国际教育模式,国内大学及国外大学学习并重。在国内学习期间,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加强外语强化训练,所在院系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实施与培养。学生达到国外大学的入学条件并被录取者,可到国外大学继续学业,双方大学根据协议进行学分互认。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学生修满华中科技大学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 可申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 若申请国外大学相应的硕士学位, 需修满国外大学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外大学硕士论文答辩。
九、就业:学生若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国内就业的,可纳入学校当年毕业生的国家就业计划,统一派遣。
十、报名时间:2006年3月
十一、报名方式:考生凭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有效证件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名。
报名地址: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7557546,87557832
电子邮件:sie_hust@mail.hust.edu.cn
法学院招收专业目录
030107经济法学(10)
01 知识产权法
02 现代竞争法的理论及应用
03 高技术法
04 知识产权战略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203日语③304数学四323法学综合④478经济法
(201、203选一)(304、323选一)
备注:报考刘平的考生必须考数学四
030101法学理论(20)
01 法理学
02 法社会学
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 比较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6 法理学
030105民商法学(32)
01 民法学
02 商法学
03 知识产权法学
04 科技法学
05 民事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203日语213德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7民商法学
(201,203,213选一)
030107经济法学(40)
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02 竞争法学
03 企业与公司法学
04 金融与财税法学
05 房地产法学
06 国际经济法学
07 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学
08 经济刑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203日语 213德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5经济法学
(201,203,213选一)
030180法律硕士(300)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203日语213德语③398法硕综合课一④498法硕综合二
(201,203,213选一)
2006年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愈期不再办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到你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6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同报名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生。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有英语四级证书或相当于英语四级水平的四级考试成绩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九六六年九月一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你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学校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半岛在线注册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006年参加单独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zs.cn ,届时我校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各专业在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报考同济医学院各专业在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同国家统一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点或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时进行,所有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推荐信到我校报名点或同济医学院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否则,不能参加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代码:
政治111 英语220 德语213 数学(理工类)396 数学(文经类)397
业务课考试科目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俄语202,日语203,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
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zs.cn ,届时我校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在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考试时间:2006年1月(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所选报名点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到2006年9月1日前)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参加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但必须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可适当放宽)。
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交报考费、照相。
3、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到学校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代码:101政治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
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趋势,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其它高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教学生态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国际教育学院从2006年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合格生源中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学科及专业:全校200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所有专业
二、招生人数:300人
三、报名条件:报考2006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并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合格生源。
四、复试及录取:按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复试细则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修业年限:两年。一般采取1+1的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一年,国外学习一年。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出国者,第二年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六、收费标准:学习期间第一年(国内)的学费另行确定,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国外大学收取,生活费等自理。未出国的学生第二年的学费与所在院、系同专业的学生相同。
七、教学培养与管理:采取国际通行的“双校园学习”的国际教育模式,国内大学及国外大学学习并重。在国内学习期间,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加强外语强化训练,所在院系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实施与培养。学生达到国外大学的入学条件并被录取者,可到国外大学继续学业,双方大学根据协议进行学分互认。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学生修满华中科技大学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 可申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 若申请国外大学相应的硕士学位, 需修满国外大学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国外大学硕士论文答辩。
九、就业:学生若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国内就业的,可纳入学校当年毕业生的国家就业计划,统一派遣。
十、报名时间:2006年3月
十一、报名方式:考生凭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有效证件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名。
报名地址: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7557546,87557832
电子邮件:sie_hust@mail.hust.edu.cn
法学院招收专业目录
030107经济法学(10)
01 知识产权法
02 现代竞争法的理论及应用
03 高技术法
04 知识产权战略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203日语③304数学四323法学综合④478经济法
(201、203选一)(304、323选一)
备注:报考刘平的考生必须考数学四
030101法学理论(20)
01 法理学
02 法社会学
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4 比较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6 法理学
030105民商法学(32)
01 民法学
02 商法学
03 知识产权法学
04 科技法学
05 民事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203日语213德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7民商法学
(201,203,213选一)
030107经济法学(40)
01 经济法基础理论
02 竞争法学
03 企业与公司法学
04 金融与财税法学
05 房地产法学
06 国际经济法学
07 自然资源与环境法学
08 经济刑法学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203日语 213德语 ③334法律知识综合 ④495经济法学
(201,203,213选一)
030180法律硕士(300)
考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1英语203日语213德语③398法硕综合课一④498法硕综合二
(201,203,213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