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年,招生规模为452人,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学历,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材料证明(至少获得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成绩证明),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同等学力者也可以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招生信息网。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
①政治100分 (全国统一命题)
②外国语100分(语言类专业二外为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由本校命题,非语类专业外国语由全国统一命题)
③基础课150分 (语言类各专业及国际法学专业由本校命题,其他专业由全国统一命题)
④专业基础课150分(本校命题)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 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处指定的考场。
(六) 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说明:
1.编号101政治,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编号201英语,202俄语和203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3.编号303数学三、304数学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编号211—215为第二外国语,由我校命题;
5.编号311—318为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6.编号411—420为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7.编号511—535为复试笔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8.编号551—566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我部E-mail:zzpzzf@163.com
十、邮购参考书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6043
传真:020-36206043
联系人:戴小春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法学院招收专业目录
030109国际法学(40)
01.国际商法
02.区际国际经济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私法
05.世界贸易组织法
06.国际知识产权法
初试科目: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11法学基础(含法理学、民法)
④ 412国际法学基础(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01-06研究方向:①553经济法②554行政法;07研究方向:①555政治学②556国际政治学
复试科目:512国际法学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
07.国际公法与外交学
初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3日语任选一
③ 317国际法学基础(国际公法70%,外交英语或外交日语30%)
④ 419外交学(含外交学概论、当代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
复试科目:513国际公法与外交学综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学制二年,招生规模为452人,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大专毕业学历,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材料证明(至少获得五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单科成绩证明),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同等学力者也可以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四、报名日期:每年10月初网上报名;11月中旬现场报名。(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报名点。
六、报名方式。
200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招生信息网。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职人员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手续如有更改,以报名点的要求为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三)初试科目:
①政治100分 (全国统一命题)
②外国语100分(语言类专业二外为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由本校命题,非语类专业外国语由全国统一命题)
③基础课150分 (语言类各专业及国际法学专业由本校命题,其他专业由全国统一命题)
④专业基础课150分(本校命题)
(四)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 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处指定的考场。
(六) 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说明:
1.编号101政治,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编号201英语,202俄语和203日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3.编号303数学三、304数学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编号211—215为第二外国语,由我校命题;
5.编号311—318为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6.编号411—420为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7.编号511—535为复试笔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8.编号551—566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九、报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编:510420
我部E-mail:zzpzzf@163.com
十、邮购参考书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材供应部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206043
传真:020-36206043
联系人:戴小春老师
十一、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法学院招收专业目录
030109国际法学(40)
01.国际商法
02.区际国际经济法
03.国际经济法
04.国际私法
05.世界贸易组织法
06.国际知识产权法
初试科目: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11法学基础(含法理学、民法)
④ 412国际法学基础(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01-06研究方向:①553经济法②554行政法;07研究方向:①555政治学②556国际政治学
复试科目:512国际法学综合(含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
07.国际公法与外交学
初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 201英语203日语任选一
③ 317国际法学基础(国际公法70%,外交英语或外交日语30%)
④ 419外交学(含外交学概论、当代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
复试科目:513国际公法与外交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