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应用法学,它的研究内容与人民生活、国家经济建设息息相关。民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框架的基础性法律,是最基本的制度法。民法学与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等相关学科有广泛联系。民法学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主要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外国民法、比较民法等诸多领域。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它直接规范人们的商事活动,与市场经济具有最直接的相关性,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框架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商法学与民法学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其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买卖法、破产法等诸多领域。
民商法学是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现有教授三人,副教授四人,其中三人具有博士学位。本学科近年来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先后出版学术专著18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本学科现设有两个研究方向:1、民法学;2、商事法学。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科是海南省首批两个省级重点学科之一。1998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学科在海南省省属高校中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从1999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于2003年起接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现已毕业三届硕士研究生共29人,有在校硕士研究生52人。
本学科开设的各门课程具有应用性、综合性很强的突出特点,对培养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增强广大公民的程序理念和规则意识,塑造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促进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具有特殊意义。
本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现有的13名学科成员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助教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7人。近年来,本学科先后主持两项国家级、八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编全国法学统编教材5部,出版法学著作、教材30多部,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多篇,有20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学科带头人谭兵教授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共主编出版法学著作、教材16部,发表论文50多篇。1989年和1993年曾连续两次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6年6月曾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学科点主要成员谭世贵教授是“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海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多项职务。共出版法学著作、教材21部,发表学术论文110多篇,曾先后有11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本学科现设有四个研究方向:①民事诉讼法学;②刑事诉讼法学;③行政诉讼法学;④司法制度。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谭老师(电话:0898-66279376)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科是海南大学法学院继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之后,获得的第三个硕士点。
本学科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结合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开设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能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掌握经济法实务技能,从事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代理等经济法律实务或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高级人才。
本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4人,其中博士2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人。近年来,该学科承担和完成了10多项各类课题,现主持在研省部级课题5项。出版法学专著及其它书籍20余部,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共有1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研究成果奖。该学科点学术带头人张怡,教授,经济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障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具有20余年从事经济法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丰富经验,并独立培养5届(共计16名)硕士研究生。
本学科现设有三个研究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研究;2、市场主体规制法研究;3、宏观经济调控法研究。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
2006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一、2006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37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进修过拟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论文1篇,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资格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课程(具体内容请看我校招生简章或在复试通知中有说明)。
三、报名时间与现场确认地点
1、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留意我校网页
(www.hainu.edu.cn)“研究生处”栏目。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
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五、考试科目有关内容
1、政治理论、外语和数学试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2、业务课各科考试试卷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附后。
3、凡报考的学科专业指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为避免由于地址不详造成邮寄延误,请考生邮寄3个写好本人详细通信地址的标准信封到我校研招办,寄信人填写:“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招办(570228)”。
七、咨询有关专业及参考书邮购事宜,请与我校各招生专业联系。
八、有关招生导师的具体情况,请浏览我校网页(www.hainu.edu.cn)“研究生处”栏目。
九、我校备有各专业的历年试题,需购买者请与研究生处联系(0898-66279062),每套工本费及邮寄费10元。
十、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0228)
联系电话:(0898)66251735、66279062 传真:66251735
E-mail:yjs@hainu.edu.cn
法学院招收专业
030105民商法学(15)
01民法学
02商事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2民法学基础与商法学基础(各75分)
复试科目:
1、民法学理论与实务;
2、商法学理论与实务;
3、写作;
4、口试(民商法律制度)
同等学力和非法学专业考生加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
030106诉讼法学(22)
01民事诉讼法
02刑事诉讼法
03行政诉讼法
04司法制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1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各75分)
复试科目:1、民法原理;2、刑法原理;3、写作;4、口试(行政诉讼法)。
同等学力和非法学专业考生加试:中国司法制度、行政法
030107经济法学(5)
01市场主体规制法研究
02宏观经济调控法研究
03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研究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3经济法学基础与商法学基础
复试科目:
1、民法学理论与实务;
2、经济法学理论与实务;
3、写作;
4、口试(经济法律制度)。
同等学力和非法律专业考生加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
030180 法律硕士(80)
考试科目: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98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
④ 498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复试科目:民法、刑法,
加试科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简介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应用法学,它的研究内容与人民生活、国家经济建设息息相关。民法是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框架的基础性法律,是最基本的制度法。民法学与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等相关学科有广泛联系。民法学研究范围极为广泛,它主要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外国民法、比较民法等诸多领域。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它直接规范人们的商事活动,与市场经济具有最直接的相关性,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框架的基础性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商法学与民法学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其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买卖法、破产法等诸多领域。
民商法学是海南省省级重点学科,现有教授三人,副教授四人,其中三人具有博士学位。本学科近年来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先后出版学术专著18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本学科现设有两个研究方向:1、民法学;2、商事法学。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科是海南省首批两个省级重点学科之一。1998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该学科在海南省省属高校中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从1999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于2003年起接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现已毕业三届硕士研究生共29人,有在校硕士研究生52人。
本学科开设的各门课程具有应用性、综合性很强的突出特点,对培养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增强广大公民的程序理念和规则意识,塑造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促进公正执法和公正司法具有特殊意义。
本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现有的13名学科成员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助教2人。其中,博士3人,硕士7人。近年来,本学科先后主持两项国家级、八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编全国法学统编教材5部,出版法学著作、教材30多部,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200多篇,有20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学科带头人谭兵教授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海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共主编出版法学著作、教材16部,发表论文50多篇。1989年和1993年曾连续两次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6年6月曾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学科点主要成员谭世贵教授是“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海南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多项职务。共出版法学著作、教材21部,发表学术论文110多篇,曾先后有11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本学科现设有四个研究方向:①民事诉讼法学;②刑事诉讼法学;③行政诉讼法学;④司法制度。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谭老师(电话:0898-66279376)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科是海南大学法学院继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之后,获得的第三个硕士点。
本学科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结合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开设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能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分析与解决经济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掌握经济法实务技能,从事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代理等经济法律实务或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高级人才。
本学科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授1人、副教授4人,其中博士2人、在职博士研究生1人。近年来,该学科承担和完成了10多项各类课题,现主持在研省部级课题5项。出版法学专著及其它书籍20余部,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共有1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研究成果奖。该学科点学术带头人张怡,教授,经济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障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具有20余年从事经济法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的丰富经验,并独立培养5届(共计16名)硕士研究生。
本学科现设有三个研究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研究;2、市场主体规制法研究;3、宏观经济调控法研究。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6254300)
2006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一、2006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37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毕业后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进修过拟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论文1篇,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资格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课程(具体内容请看我校招生简章或在复试通知中有说明)。
三、报名时间与现场确认地点
1、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详情请留意我校网页
(www.hainu.edu.cn)“研究生处”栏目。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
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五、考试科目有关内容
1、政治理论、外语和数学试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2、业务课各科考试试卷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附后。
3、凡报考的学科专业指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选考的科目,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为避免由于地址不详造成邮寄延误,请考生邮寄3个写好本人详细通信地址的标准信封到我校研招办,寄信人填写:“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招办(570228)”。
七、咨询有关专业及参考书邮购事宜,请与我校各招生专业联系。
八、有关招生导师的具体情况,请浏览我校网页(www.hainu.edu.cn)“研究生处”栏目。
九、我校备有各专业的历年试题,需购买者请与研究生处联系(0898-66279062),每套工本费及邮寄费10元。
十、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0228)
联系电话:(0898)66251735、66279062 传真:66251735
E-mail:yjs@hainu.edu.cn
法学院招收专业
030105民商法学(15)
01民法学
02商事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2民法学基础与商法学基础(各75分)
复试科目:
1、民法学理论与实务;
2、商法学理论与实务;
3、写作;
4、口试(民商法律制度)
同等学力和非法学专业考生加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
030106诉讼法学(22)
01民事诉讼法
02刑事诉讼法
03行政诉讼法
04司法制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1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各75分)
复试科目:1、民法原理;2、刑法原理;3、写作;4、口试(行政诉讼法)。
同等学力和非法学专业考生加试:中国司法制度、行政法
030107经济法学(5)
01市场主体规制法研究
02宏观经济调控法研究
03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研究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21法理学与宪法学(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④423经济法学基础与商法学基础
复试科目:
1、民法学理论与实务;
2、经济法学理论与实务;
3、写作;
4、口试(经济法律制度)。
同等学力和非法律专业考生加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
030180 法律硕士(80)
考试科目:
① 101政治
② 201英语
③ 398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
④ 498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复试科目:民法、刑法,
加试科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